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与加拿大艾芬豪矿业公司(Ivanhoe Mines Limited)、艾芬豪矿业美国公司(Ivanhoe Mines US LLC)和晶河全球公司(Crystal River Global Limited)(以下统称“各方”)签署了有关投资刚果(金)卡莫阿铜矿项目的《股权收购协议》(见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披露的“临2015-038” 公告)。根据该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或买方与卖方根据协议条款书面确定之较早或较后的日期;有关股权收购协议的最后有效期限为协议签署后6个月(即2015年11月25日),除非买方和卖方同意延长或协议各方同意的其他更早的日期。经各方确认,将继续执行股权收购协议,并努力促使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各项先决条件尽快实现;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期变更至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各项先决条件全部实现或豁免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
【文章来源: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2015-8-4】